1. 不向任何人透露有关本委托的任何信息。
2. 不与任何和本委托有关的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直接或间接联系。
3. 任何与本委托无关的公司员工不得查看有关此案件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
4. 有关此案件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资料的刻录及保存工作,必须由经办该案件的调查组组长在公司指定办公地点且在无其他人员在场时独自完成。
5. 在未结案之前,有关此案的任何资料,必须保存在公司为经办该案件的调查组组长单独准备的加密过的指定硬盘之中。
6. 委托完成后,将案前客户提供给我方的所有资料返还客户,不私自保留。
7. 委托完成并将取证资料(录像及照片等)全数交给客户之后,我方需于一个工作日内将该案件的所有信息消除,不私自存留且不做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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